为推动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,提高教学技能和授课质量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风、学风、校风,确保我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。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继续组织教师公开课、示范课活动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 任:李广伟
副主任:黄宗经 、刘相法、李振东、常怀云
成 员:宋继梅、张露丹、丁爱玉、刘波、张治海、刘晓亮、张庆荣、韩云、朱秀梅、张文之、刘杰、房玮、薛慧丽、梁永平。
二、实施步骤
1、以各院系为单位,各分院教学副院长、通识学院各主任为小组组长。
2、各院系为单位于3月1日(周三)17:00前将本学院教师公开课具体安排报教务处,公开课安排要在第11周前结束,12周上报院系示范课安排。
3、各院系安排本院系的所有专职教师准备一节公开课。讲课内容为当学期承担的课程,授课章节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;讲课时要求说清楚三个层面(教什么、怎么教、为什么这样教)和五个环节(教课标、讲教材、讲进程、讲学法、讲教法);讲课形式不限,可采取板书或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;在教学中落实“三讲三不讲”,“三讲”指讲重点、讲难点、讲易错易混淆的知识点;“三不讲”指不讲学生已经会的、不讲学生自己能看懂学会的、不讲老师讲了学生也不会的。授课中要增加小组讨论式、研讨式等教学方式,让老师和学生在课堂上有更充分的互动交流,教学方式和方法更加灵活多样;在专业课教学中要多采用项目化、案例式教学,教师领着学生多参与项目,让学生通过参与项目,更加直观生动地学到实用的知识,提高实际应用能力。
4、学校和学院领导根据具体安排,随机参加听评课活动。
三、实施听课的标准和要求
1、所有专职教师必须精心准备,上好一节公开课,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。
2、所有无课教师全部参与听课、评课,学院对参加听课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收集,并对听课节数进行上报、公布,并作为教师互评和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3、听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并提出具体优点和不足的评价和意见。
4、本次听课完毕后,学院推荐前十名优秀教师进行培训、表彰并推荐参加全校教师授课比赛,特别优秀的推荐进行全校示范课展示;对个别教学能力欠缺的教师予以帮扶和指导。
教务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督评与质量管理办公室
2017年2月24日